“手下留情”的执法队长正规配资之家
\n——北碚区汪瑞不正确履行职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n2025年7月28日,北碚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缙云清风”通报了该区东阳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汪瑞在处置违规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相关举报时,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n通报问题
\n2024年8月至11月间,汪瑞多次接到关于东阳街道先锋社区长田坎组存在违规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举报,但未正确履行职责,对该问题处置不力,导致该区域反复发生违规倾倒行为且垃圾持续堆积。此后,该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直至媒体曝光后,违规倾倒的垃圾才被清运处理。2025年5月,汪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n查处过程
\n2024年11月,北碚区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周边群众对该处长期堆积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意见较大。经分析研判,决定启动“室组地”协作机制并成立核查组。核查组赓即采取进村走访、入户调查、询问知情干部等方式,前往垃圾倾倒现场及周边进行调查核实。
\n经了解,该非法渣场由土地承租人夏某与该村村民曹某共同经营。2024年7月至11月,群众多次通过12345热线等平台,举报此地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散发恶臭、污染环境,影响正常生活。期间,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该问题,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限期依法处置相关固体废物。
\n“收到群众投诉后,我们就转报给了城管执法大队,但垃圾还是越来越多。”该村党委李书记向核查组反映。
\n按图索骥。核查组调取区检察院相关案卷,查阅12345热线群众投诉单,结合现场走访群众、了解询问街道和村干部情况,逐一比对东阳街道城管执法大队相关执法资料。经过综合分析研判,东阳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工作流于形式、疏于监管等问题。
\n“第一次收到群众投诉是7月中旬,我们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并责令曹某限期整改,7月底整改复核时,垃圾都清理了。”东阳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汪瑞在接受调查时解释道。
\n“既然清理完毕,群众为什么会反复投诉?有关部门为什么会要求限期处置?”面对核查组追问和摆在面前的“铁证”,汪瑞道出了实情。
\n原来,“清理完毕”后,东阳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并没有对此引起高度重视,监管不够经常,导致非法渣场再次“营业”。
\n“我们对非法渣场经营者、垃圾倾倒当事人进行了3次约谈,但效果不好,经营者以没钱清运垃圾为由拒绝整改。我们也没办法呀!”汪瑞狡辩道。
\n“难道就不做工作了?群众的诉求就不解决了?办法总比困难多!”核查组的质问让汪瑞无言以对,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n经查,面对群众投诉,汪瑞作为东阳街道执法大队负责人,在处置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既未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及区城市管理局领导汇报,也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清运垃圾、阻止其继续倾倒等,且在收到相关部门限期处置要求后,依然作壁上观,迟迟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延误处置时机,给非法渣场腾出了经营“空间”,造成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成“山”。
\n最终,“黑渣场”被彻底清除,汪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针对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全区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守护群众身边的绿水青山,打造宜居的生态环境。同时,将该案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强化全区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
\n执纪者说
\n北碚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
\n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汪瑞作为东阳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肩负着保护一方“净土”、守护宜居生态的重任,却在该案件中,知难而退、消极履职,对上级靠“瞒”、对群众靠“哄”,对问题靠“拖”,“手下留情”造成“垃圾如山”,暴露其履职尽责担当精神不足、服务群众宗旨意识不强,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执法公信力,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
\n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此为戒,坚守为民初心,牢记纪法红线,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心中有数”的行动力,下深水、破难题,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履职尽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n法条链接
\n《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n第三十九条
\n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n(一)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n(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n(三)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n(四)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
\n(五)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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